| 济宁市贸促会举办优惠原产地业务培训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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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10-10 14:47 文章来源:济宁市外经贸局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帮助出口企业提高对优惠原产地政策的认识水平和利用技巧,最大限度降低产品出口成本,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,实现保份额、保增长的任务目标,9月7日,市贸促会举办了全市“优惠原产地规则培训班”,100多家外贸企业的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。
在培训班上,市贸促会出证认证处的业务负责人对普惠制原产地政策和亚太、中国东盟、中国新加坡、中国新西兰、中国智利等多种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宣讲,就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具体运作方式、操作方法进行了解读,并对近年来出证认证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。优惠原产地证书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“有价证券”和开启国际市场的“金钥匙”,是根据相关国家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,由受惠国(出口国)出具的、具有法律效力的出口凭证,凭此证出口产品在给惠国(进口国)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可享受进一步的关税减免。据介绍,根据国家商务部相关规定和海关总署2009年第45号文件精神,自2009年8月1日开始,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各地方分支机构可以为企业办理《亚太贸易协定》(目的国:孟加拉、印度、老挝、韩国和斯里兰卡)、《中国-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》(目的国:新加坡)、《中国-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》(目的国:新西兰)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。
通过这次培训,企业对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有了更为全面、深入的了解和掌握,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进一步增强,将对全市外贸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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