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--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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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7-17 15:13 文章来源:济宁中区外经贸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
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
各企业:
第四届中国--东盟博览会定于2007年10月20-23日在广西南宁举办(可登录博览会官方网站www.caexpo.org查询《第四届中国--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公告》)。根据鲁外经贸办字〔2007〕546号通知精神,为做好第四届博览会参展参会的组织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认识,充分利用博览会平台推动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。博览会由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共同培育,是贯彻落实我国周边外交战略的重要举措。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办好博览会重要意义的认识,积极参展参会,充分利用博览会这一平台,积极促进出口,适度组织进口,扩大利用外资,加快“走出去”步伐,全面深化和拓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领域,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。
二、博览会总体安排
(一)举办时间:2007年10月20—23日。
(二)展览规模:展会共3000个国际标准展位。
(三)展区设置:本届展会设标准展位(3*3平米)3000个,分为商品贸易、投资合作、农村适用技术、“魅力之城”四大专题展区。商品贸易专题: 中国商品按类别布展,分为机械设备(汽车及配件、电力设备、食品加工和包装机械、农用机械、工程机械、港口机械、纺织机械等),电子电器(家用电器、电子和信息产品、通讯产品等),建筑材料(铺装材料、室内装饰材料、化工涂料、卫生洁具等),农用生产资料(农药、农膜、种子、化肥等)四大类。
三、摊位及人员费
标准摊位(3×3=9平方米)8000元人民币,室内净地:RMB800元/平方米,室外净地:RMB400元/平方米。展位特装所需电费、展具费、安装费、清洁费等费用自理。人员费每人2200元(每个标准展位最多可报三名参展人员)。
四、工作要求
请各企业于7月20日前将“参展申请表”和“人员报名表”报至中区外经贸局外贸科(中区政府院内北一楼)或发至yanqiu-lu@163.com。同时,参展人员须提供二寸彩色片(电子版),注明企业名称、姓名、身份证号码,发至ym0102@126.com;摊位及人员费,汇款至:山东正和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,开户行:中国光大银行济南泉城运行,账号:087695160100302013565(将汇款底联传真至中区外经贸局)。
联系人:卢艳秋 电话:2167039 传真:2319233
附:1、第四届中国-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参展报名表
2、第四届中国-东盟博览会参展人员报名表参会报名表
可到http://jiningshizhong.mofcom.gov.cn下载。
二○○七年七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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